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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6日,多方关注的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“水十条”)终于出台。10条、35款、76项、238个具体措施,量化指标清晰,责任部门明确。各项任务措施可实施、可考核、可追责,重在执行、重在落实的“硬招”令人印象深刻。 硬招一:对总体目标提出硬指标 提出到2020年,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(达到或优于Ⅲ类)比例总体达到70%以上,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%以内,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%。到2030年,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%以上,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%左右。 硬招二:对工业治污提出硬告别 向装备水平低、环保设施差的是“十小企业”说再见,向十大重点行业防污低技术手段说再见。2016年底前,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、制革、印染、染料、炼焦、炼硫、炼砷、炼油、电镀、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。制定造纸、焦化、氮肥、有色金属、印染、农副食品加工、原料药制造、制革、农药、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,清洁化改造的技术改造在2017年底前完成。 硬招三: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出硬要求 到2020年,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,县城、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%、95%左右。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。强化城中村、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、收集,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。 硬招四:对污染企业和违规占用水域提出硬退出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、有色金属、造纸、印染、原料药制造、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。自2016年起,定期公布环保“黄牌”、“红牌”企业名单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。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,留足河道、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,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。 硬招五:对节约保护水资源提出硬约束 再次重申到2020年,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。2017年底前,完成地下水禁采区、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。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,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。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。到2020年,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%以上,京津冀区域达到30%以上。到2020年,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。 硬招六: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出硬政策 加快水价改革,多用水超额收费将会实现全域覆盖。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,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。2020年底前,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、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。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。合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费、排污费、水资源征收标准,做到应收尽收。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、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。研究将部分高耗能、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。深化“以奖促治”政策,健全节水环保“领跑者”制度。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,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,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。 硬招七:对饮用水水源安全提出硬保障 提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、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、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,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。自2018年起,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。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,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。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。 硬招八:对落实责任提出硬考核 国务院与各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,分解落实目标任务,切实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每年分流域、分区域、分海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,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。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,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。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。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。 硬招九:对强化社会参与提出硬监督 国家每年公布最差、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(区、市)水环境状况。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,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,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、节水型城市、园林城市、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,并向社会公告。健全举报制度,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,一经查实,可给予举报人奖励。把水资源、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。支持民间环保机构、志愿者开展工作。 硬招十:对稳定经济增长提供硬支撑 环保部运用国际通行的模型对《水十条》实施的影响做了预测评估,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为5.7万亿元,其中直接贡献占13%,间接贡献占87%;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.9万亿元,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.4万亿。而对就业的影响,“水十条”的实施累计可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。“水十条”的措施对稳定经济增长、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将是一个重大利好,一些经济专家认为水污染治理将开启万亿治水市场。 (来源: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) (本文由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王乃岳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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